每日一图:“超豪华小汽车”开始加征 10% 消费税

吴诗源 // 2016年12月1日 18:11

财政部昨天(11 月 30 日)在官网上发布“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”,宣布要对“超豪华小汽车”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,税率高达 10%,并且执行时间就从第二天——也就是今天 12 月 1 日开始。消息传出,昨晚无数经销商被迫通宵营业,满足抢购需求。

财政部对“超豪华小汽车”的界定是“零售价格在 130 万元(不含增值税)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”,因为加征的比例着实不小,总价已经不低的汽车算下来,得多给的钱仍然相当可观。有汽车分析师算了一笔帐,按照排量 4.1 升、零售价 200 万的豪车来说,加征消费税之后一夜之间需要多给 17 万元,即便再是有钱人,这个部分恐怕也值得掂量掂量。

第一天发布政策第二天就要执行,好像这也不是第一次的事情,杭州在第一天辟谣第二天突然限牌,无论过去多久,也还是很容易被人拿出来重新说起。

本文截图来自财政部税政司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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